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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新增「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以作品連同書面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實施要點」及修正「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原名稱: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學則),請查照。

受文者:本系碩士班研究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文中字第1150000005號函公布

主 旨:公布新增「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以作品連同書面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實施要點」
              及修正「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原名稱: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學則),請查照。

說 明:

一、因應本系碩士班自115學年度起實施招生分組,爰新增「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作品連同書面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實施要點」。另考量畢業條件與考核規範,原「中國文學學系學則」修正名稱為「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並配合修訂相關規定及條文。

二、本案自115學年度起在校生適用。

三、全文及修正對照表詳附加檔案。

四、全文亦可逕由本系網頁,點選「所務行政」下載參閱。

中國文學學系

附件: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1150304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對照表(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碩士班「作品連同書面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