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
一、設置宗旨:
       為培養學生學用合一的能力,並因應華語文教學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提升對外華語教學能力,
       培訓優質的華語 教學師資,特設置此就業學分學程。
二、合作實習單位:
淡江大學華語文中心、台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國語日報社、正中書局、元智大學華語中心、景文科大國際專修部、德育護理健康學院國際專修部等。
三、學程課程應修學分規範: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總學分數18學分,包含:基礎課程相關科目6學分,實務課程相關科目10學分,校外實習課程2學分。
四、行政管理:本學程由中國文學學系主辦。
五、學程資格申請及學程認證:
     (一)於每學期開學後至加退選結束前,填妥「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申請表」,
           並檢附學生證影本,送交中國文學學系辦公室審核。
      (二)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基礎課程相關科目且成績及格者,得於每學年華語文教學單位實習甄選(有名額限制)提出
            申請,經中文系審核後,分發實習單位,需完成實習至少128小時且通過實習單位考評。
      (三)修畢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即可至中國文學學系網站下載並填妥「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
            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逕向中文系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
      (四)認證審查通過者,報請教務處發給「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證明」。
       (五)申請學分學程前,已修習學程之指定科目,得列入所修習學分之審查。
        (六)招生對象:凡本校各學制之在學學生,對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有興趣者均可提出申請。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課程清單
一、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成(以下簡稱本學程) 課程規範: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 18學分,並完成企業實習,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 
二、學程課程規劃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課程清單
	-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課程規範: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 18學分,並完成企業實習,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 
 
	- 學程課程規劃
 
	- 
	
	
		
			
				| 
				 課程類別 
				 | 
				
				 科目名稱 
				 | 
				
				 開課單位 
				 | 
				
				 學分數 
				 | 
				
				 備註 
				 | 
			
			
				| 
				 基礎課程 
				(必修6學分) 
				 | 
				
				 華語文教學概論 
				 | 
				
				 中文系/外語學院 
				 | 
				
				 2/0 
				 | 
				
				   
				 | 
			
			
				| 
				 華人社會與文化 
				 | 
				
				 中文系 
				 | 
				
				 2/0 
				 | 
				
				   
				 | 
			
			
				| 
				 漢語語言學 
				 | 
				
				 外語學院 
				 | 
				
				 0/2 
				 | 
				
				   
				 | 
			
			
				| 
				 實務課程 
				(必修10學分) 
				 | 
				
				 華語文教材教法 
				 | 
				
				 中文系 
				 | 
				
				 0/2 
				 | 
				
				   
				 | 
			
			
				| 
				 應用中文數位實務 
				 | 
				
				 中文系 
				 | 
				
				 0/2 
				 | 
				
				   
				 | 
			
			
				| 
				 華語口語與表達 
				 | 
				
				 外語學院 
				 | 
				
				 0/2 
				 | 
				
				   
				 | 
			
			
				| 
				 華語文數位化教學與實務 
				 | 
				
				 外語學院 
				 | 
				
				 0/2 
				 | 
				
				   
				 | 
			
			
				| 
				 班級經營 
				 | 
				
				 中學教育學程 
				 | 
				
				 2/0 
				 | 
				
				   
				二選一 
				 | 
			
			
				| 
				 漢字文化 
				 | 
				
				 中文系 
				 | 
				
				 2/0 
				 | 
			
			
				| 
				 實習課程 
				(必修2學分) 
				 | 
				
				 中文實務實習   
				 | 
				
				 中文系 
				 | 
				
				 2/0 
				 | 
				
				
					- 需先修習完本學程基礎課程
 
					- 華語文教學相關實習至少128小時
 
				 
				 | 
			
		
	
	 
	 
備註:
	- 中文實務實習:學生申請至淡江大學華語文中心或全國其他華語文教學單位實習,需依照需求在寒暑假或學期中進行實習,實習時數至少128小時。
 
	- 實習名額以當年度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公告為準。
 
	- 各單位開課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偶有變動,同學提出認證審查時,以修習當時科目名稱為主,從寬認定。每學年將視各開課情形提出課程清單,供同學參考。
 
實施規則
學程修習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