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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輔系、雙主修必修學分數及科目名稱

 

雙主修:64學分    輔系:28學分)

中文系輔系、雙主修必修學科目名稱

 

106學年度起修讀雙主修生

 

中文系輔系、雙主修必修學分數

 

備註:

1.自101學年度起「專書類(A群)」課程,一學年之課程須修滿一學年,始承認為專書學分,只修單學期列入「本系選修學分」

2.雙主修生「中國語文能力表達」須修開設於中文系之課程,若原系已修過請務必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