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輔系、雙主修必修學分數及科目名稱
雙主修:64學分 輔系:28學分)
106學年度起修讀雙主修生
備註:
1.自101學年度起「專書類(A群)」課程,一學年之課程須修滿一學年,始承認為專書學分,只修單學期列入「本系選修學分」
2.雙主修生「中國語文能力表達」須修開設於中文系之課程,若原系已修過請務必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