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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

    一、設置宗旨:
           
    為培養學生學用合一的能力,並因應華語文教學就業市場發展趨勢,提升對外華語教學能力,
           培訓優質的華語 教學師資,特設置此就業學分學程。

    二、合作實習單位:

    淡江大學華語文中心、台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國語日報社、正中書局、元智大學華語中心、景文科大國際專修部、德育護理健康學院國際專修部等。

    三、學程課程應修學分規範: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總學分數18學分,包含:基礎課程相關科目6學分,實務課程相關科目10學分,校外實習課程2學分。

    四、行政管理:本學程由中國文學學系主辦。

    五、學程資格申請及學程認證:

         (一)於每學期開學後至加退選結束前,填妥「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申請表」,
               並檢附學生證影本,送交中國文學學系辦公室審核。

          (二)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基礎課程相關科目且成績及格者,得於每學年華語文教學單位實習甄選(有名額限制)提出
                申請,經中文系審核後,分發實習單位,需完成實習至少128小時且通過實習單位考評。

          (三)修畢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即可至中國文學學系網站下載並填妥「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
                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逕向中文系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

          (四)認證審查通過者,報請教務處發給「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證明」。

           (五)申請學分學程前,已修習學程之指定科目,得列入所修習學分之審查。

            (六)招生對象:本校各學制在學學生,對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有興趣者均可提出申請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課程清單

    一、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成(以下簡稱本學程) 課程規範: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 18學分,並完成企業實習,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

    二、學程課程規劃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課程清單

    •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華語文教學就業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課程規範: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 18學分,並完成企業實習,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
    • 學程課程規劃
    • 課程類別

      科目名稱

      開課單位

      學分數

      備註

      基礎課程

      (必修6學分)

      華語文教學概論

      中文系/外語學院

      2/0

       

      華人社會與文化

      中文系

      2/0

       

      漢語語言學

      外語學院

      0/2

       

      實務課程

      (必修10學分)

      華語文教材教法

      中文系

      0/2

       

      應用中文數位實務

      中文系

      0/2

       

      華語口語與表達

      外語學院

      0/2

       

      華語文數位化教學與實務

      外語學院

      0/2

       

      班級經營

      中學教育學程

      2/0

       

      二選一

      漢字文化

      中文系

      2/0

      實習課程

      (必修2學分)

      中文實務實習 

      中文系

      2/0

      1. 需先修習完本學程基礎課程
      2. 華語文教學相關實習至少128小時

    備註:

    1. 中文實務實習:學生申請至淡江大學華語文中心或全國其他華語文教學單位實習,需依照需求在寒暑假或學期中進行實習,實習時數至少128小時。
    2. 實習名額以當年度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公告為準。
    3. 各單位開課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偶有變動,同學提出認證審查時,以修習當時科目名稱為主,從寬認定。每學年將視各開課情形提出課程清單,供同學參考

    實施規則

    學程修習申請表